昆山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 吴新明
生态事迹:
近年来,昆山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美丽昆山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连续15年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首位,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荣誉。
一是坚持以压倒性态势狠抓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1699项。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完成194条重点河道达标整治,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河道,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优III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全市居民小区实现“定时、定点、定人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覆盖。
二是坚持以超常规举措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加快产业创新转型。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486家、省级以上研发中心539家,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3.5%。全力推动减量发展。强化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污染排放等刚性约束。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新增绿化面积2824万平方米、绿道88公里、绿廊128公里。创新推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考核机制,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
三是坚持以系统化思维健全环保机制,生态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突出制度创新。推行绿色金融服务,设立15亿元技改基金,累计发放奖补资金6亿元。鼓励企业中水回用、提标排放,企业每减排1吨废水补助10元,实现消减废水排放2.5万吨/天。强化智慧监管。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108个、大气自动监测站22个,投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2000多套,创新推出“走航监测”“动力监测”等新型监管模式。注重联动共治。与上海青浦等毗邻地区建立联通水系、联动调度、联动治污、联合河长、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六联”机制。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7起,追偿生态修复资金34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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