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委书记 俞东来
生态事迹:
这几年,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舟山市,已经把生态城市打造成一张金名片。
舟山市已连续9年获生态省建设和美丽浙江考核优秀,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节水型城市、森林城市等称号。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发布的《生态城市绿皮书(2017)》,舟山列全国生态城市综合排名第三;2018年群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五水共治”满意度获双提升。
生态修复 打造内河“水下森林”
位于普陀山的司基畈河,水质清澈见底,鱼儿畅游其中,“水下森林”中各类沉水植物生长茂盛,随着水波缓缓摆动。这样的水景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由于海岛径流少、无源头活水,水质浑浊、自净能力差成了舟山市不少内河的通病。
从原先的劣Ⅴ类水质改善到现在的Ⅲ类水质,是生态修复技术让司基畈河“脱胎换骨”。2017年6月起,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对司基畈河实施了立体式“水下森林”生态修复工程,探索构建“食藻虫—水下森林—水生动物—微生物群落”生态共生系统,走出了一条水体自循环、无二次污染的快速治水新路子。
目前,立体式“水下森林”生态修复工程已在舟山市普及。从现阶段治水成效来看,相关水体无蓝藻、绿藻污染出现,水体透明度显著增加,真正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水目标。
“水下森林”治水模式,也是舟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舟山市坚持系统治理,着力打好气、水、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比如持续擦亮“舟山好空气”金名片,狠抓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专项整治、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重点任务,让舟山市的空气质量继续领先全省全国;全省率先使用污水零直排智能化信息系统,启动“品质河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广“水下森林”治理模式,创出海岛治水的特色品牌和质量;注重强化固废处置与监管,治土、治废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不仅积极破解油泥处置难题,还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填埋城市建设,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走在全省前列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期间,将舟山市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列入督察整改重点。岱山县官山岛炮台山南岔口海域违法填海整改项目是其中之一。
近年来,舟山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前,22宗违法围填海项目已整改完成,一宗正在整改中,基本实现了海岸美景再现、海域生态重生,为全省乃至全国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工作提供了“舟山样板”。同样,46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结案并实现“回头看”全覆盖。
舟山市还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在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的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改造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自加压力新增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销号。
2018年,舟山市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规下修船企业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亮点在《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简报》专题刊登,获省综合协调组充分肯定。
多措并举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舟山市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改革。
据了解,省市联动开展重大项目环境审批代办制、建立环境风险综合排查预警监管机制,2017年绿色石化基地成为全国项目环评、规划环评最快获批的石化基地。2018年,舟山市创新“环保管家”等服务监管新模式,为重大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环保服务和专业化解决方案;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相关工作经验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此外,舟山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出台《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严格执法十条》,加强一体化指挥调度和实时监控预警,近三年的环境违法案件数、处罚金额、环境信访量呈“两升一降”良好态势,获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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