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发布的公告》,详情如下:
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发布、使用和传播行为,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及《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机构”)进行发布和监督。
二、交易机构在每个交易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国碳交易”发布碳排放配额(CEA)交易行情等公开信息,包括成交数量、成交金额、开盘价、最高成交价格、最低成交价格、收盘价、涨跌幅、成交均价等碳排放配额交易相关信息。
三、除生态环境部公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外,未经交易机构同意,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碳排放配额(CEA)交易行情等公开信息,如需转载需注明出处。擅自发布、转载未注明出处或转载非交易机构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机构或个人,交易机构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