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保护,传承中原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9月29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五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古树名木作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是自然界与前人保留下来的珍贵遗产,被誉为“活化石、活文物、活档案”。
据统计,我市现存100年以上古树3962株,其中245株生长在城市建成区内。另外还有古树群26处共41422株,主要位于新郑和庄镇枣树群、孟庄镇枣树群,登封少林寺、法王寺、会善寺古树群等地。我市现有名木93株,主要分布在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内,树种为东京樱花、雪松、侧柏等。5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古树后备资源相对较多,其中建成区共有9625株;建成区以外区域数量庞大,经初步统计约有几十万株。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将把我市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工作引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条例》规定,造成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严重损害的,处以每株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后备资源死亡的,处以每株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以每株二十万元以上ー百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