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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区惊现鳄雀鳝,盲目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可判刑

来源:中国环境 时间:2022-08-29 14: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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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半米多长“怪鳄鱼”惊现北京某小区。前一段时间,北京百旺茉莉园小区的居民遛弯时,就发现小区人工水系中出现了一条“怪鳄鱼”。近日,在小区业主的努力下,人工水系内的“怪鳄鱼”——鳄雀鳝最终被抓获。



人工水系内的生物种群相对十分稳定,鱼群并不会通过自然迁移的方式进入湖内。那么该湖内的“水怪”到底是如何进入的呢?有人推测是由人放生的。


鳄雀鳝是近年来一些人比较喜爱饲养的观赏鱼类。但是饲养这种鱼的人们都知道,它们的食量非常惊人,而且家里还需要体积很大的鱼缸才能饲养,饲养的综合成本很高,所以一些人“新鲜劲”一过,就不得不想方设法进行处理了。由于这种鱼类的鱼卵等部位含有毒素,肉的口感也很差,因此食用肯定是不行了,于是为尽快脱手,这部分人就只能用最简便的方式,即投放到自然的水域中。


近年来,这种“盲目放生”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被媒体多次曝光。前不久,河南汝州市民在平顶山湖里也发现这种“怪鳄鱼”,工作人员目前已经集中围捕了两次,但一无所获。


围捕鳄雀鳝是畏惧它的巨大破坏力。广东省东莞市新世界花园小区的人工湖中的鳄雀鳝就很有代表性。2021年11月小区业主发现人工湖中的锦鲤不断减少,10天后锦鲤数量又减少了一大半!为找到锦鲤消失的原因,小区物业聘请了专业的捕捞公司,经过一番折腾在湖中捕获了3条头部扁长、嘴长牙尖,身体呈深橄榄绿色的鳄雀鳝,其中最大的一条长约1.6米、重达100多斤!


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更加剧了这一矛盾,所引发的生物灾害和生物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和严重。


2022年8月1日开始,《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将责令当事人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处罚。《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法律规定为“盲目放生”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划好了红线。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否则,将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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