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中和政策
1、我国研究将水土保持碳汇纳入CCER交易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将水土保持碳汇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在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方面,文件还提出,将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统筹布局和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强化山体、山林、水体、湿地保护,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2、国家发改委:能源保供任务仍然繁重
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张祖强出席并介绍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温暖过冬情况。
连维良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入冬以来的历次寒潮天气均得到了较好应对,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目前离供暖季结束还有两个多月,春节期间仍有冷空气过程,后期的能源保供任务仍然繁重,必须慎终如始做好保供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能源增产增供。指导地方和企业组织好节日期间煤炭生产,确保供应平稳。大力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保持国内油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
二是着力提高能源顶峰能力。健全煤炭、天然气、电力多能互补的综合应急调度机制。提升火电机组出力水平,优化水电调度,推动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多发满发。重点做好顶峰发电预案,落实好顶峰发电用气用煤资源。
三是保障好重点地区能源供应。密切监测重点地区供暖企业库存,强化铁路运力保障,及时开展跨省区电力调度,确保春节等重点时段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四是加强进口资源组织。稳定进口天然气供应,统筹运用地下储气库、LNG储气罐等资源,确保进口气出现波动时民生用气不受影响。稳定煤炭进口,有效补充国内供应。
五是坚决守好民生用能底线。完善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和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指导地方加强政企联动,紧急情况下有序启动实施;加强保暖保供个案监测和快速协调处置,确保民生用电用气不出问题。
3、全国工信工作会议: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1月11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2022年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步伐加快。1-11月,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2%。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破650万辆,整车出口创历史新高。国内光伏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连续多年居全球首位。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印发实施,智能制造应用规模和水平进入全球领先行列。
会议提出的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3年要抓好的十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中,有三个方面与绿色低碳相关: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绿色基础制造工艺;全面落实工业领域以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用市场化办法促进优势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做强做大和配套产业发展,提高光伏产业全球竞争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绿色低碳等产业创新发展。
4、生态环境部召开COP15第二阶段总结会议
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15)第二阶段总结会议。会议指出,2022年12月7日至19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成功举办。大会期间,近40个缔约方、利益攸关方宣布了一系列重大行动与承诺;通过62项决定,特别是达成了历史性的成果文件——“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新蓝图。
5、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1月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成果,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走在前列,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更加凸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成色更足,海洋经济全国领先,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成效显著,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重点行业和企业能效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城乡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文件还提出,加快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系统推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园区20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500种以上。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营造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应用生态,创建国家氢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建设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培育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100家左右生态环保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德州高新区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烟台、潍坊、滨州等市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智能电网、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打造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智能光伏装备制造基地、“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
开展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印发实施全省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低碳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县(市、区)、社区和园区为突破口,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打造零碳泰山、黄河零碳三角洲、长岛国际零碳岛等一批标志性零碳示范区,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深化青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支持烟台开展智能低碳城市建设试点。
6、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风光水电总装机超1.38亿千瓦
1月5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成全国重要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持续下降,加快构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8亿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68亿千瓦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该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行动,即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市(州)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7、河北省:大力实施绿色能源替代行动
1月3日,河北省委书记、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岳峰主持召开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相关方案,部署下一阶段任务。
会议指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重要基础,是河北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河北展现美好图景的必然选择。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立足河北省能源资源禀赋,大力实施绿色能源替代行动,抓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协同发展光伏、风电、氢能,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海上风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保障农村冬季清洁安全取暖,努力建设清洁高效、多元支撑的新型能源强省。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农业固碳增效,集中力量培育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要促进实施节能减排,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低碳节能建筑,深化国土绿化行动,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
8、安徽:到2025年单位GDP碳排放下降18%
1月5日,安徽省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5.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53%,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碳汇交易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非化石能源占比显著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9、贵州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
1月3日,贵州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5%左右,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10、《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印发,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
2023年1月3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重点企业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以及能效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绿色金融
1、2022年央行工作盘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绿色债券产品创新
2022年央行工作盘点中指出,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目前已正式发布5项标准,19项国家标准和金融行业标准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启动了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四个领域的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其次,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更加有效,能够按季度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同时,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保持快速增长。
绿色信贷成为助力绿色发展的生力军,截至三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20.9万亿元,同比增长41.4%。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的贷款余额分别为8.32万亿元和5.56万亿元。
此外,我国还在持续推动碳中和债、可持续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产品扩容。截至2022年末,绿色债券余额1.5万亿元,同比增长32.7%,碳中和债累计发行规模超4900亿元。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出席第八届中国债券论坛并发表演讲表示,人民银行将完善绿色债券制度规范,加快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和出台,有序推进绿色债券产品发行及创新。
2、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专项再贷款发放3989亿元
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4日上午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指出2022年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极为不易的新成效,稳经济大盘重点领域得到有力金融支持,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2022年4月,央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2022年8月,央行将部分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截至2022年11月末,人民银行通过两个工具分别发放了再贷款资金3177亿元、812亿元,合计3989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5295亿元、812亿元。
3、上海: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金融生态服务体系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和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将基本建成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生态服务体系,形成一批绿色金融行业标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预计绿色融资余额突破1.5万亿元,绿色保险保障金额突破1.5万亿元,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资管、绿色租赁等业务稳健发展;绿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形成绿色金融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方案。
4、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北京战略,通过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独有的资源优势,统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首都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指导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见证备忘录签署。
未来,双方将重点围绕开展企业及项目碳排放评价、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名录、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既符合北京发展特色又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绿色评估标准、促进金融机构与绿色产业、项目深入对接等多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同时,还将建立沟通协调、会商分析、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制定合作任务清单,推动解决绿色发展与金融支持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共享,为切实推动北京绿色发展和开展金融支持奠定坚实基础,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5、港交所:香港可给国际投资者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提供便捷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办公室近日发表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内地推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初期虽只覆盖电力行业,但涉及的碳排实体的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已超过40亿吨,成为全球碳排覆盖量最大的ETS。内地正推动“双碳”目标,并已推出多项重大政策推动碳交易发展,故预计内地碳市场将迅速增长。但是,国际投资者直接参与内地碳市场的途径仍然有限,香港或可提供便捷参与渠道,尤其是便于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6、国家开发银行:2022年向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发放贷款近千亿元
据国家开发银行统计,2022年该行向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发放贷款近千亿元。相关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垃圾处理能力394万吨/天,河道整治疏浚1205公里,河湖湿地治理22万亩,关闭或搬迁污染企业664家,新建储备林258万亩,产生较好生态效益。在加大信贷支持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发行120亿元“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所募资金用于支持水污染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等项目,预计建成后可实现年减排化学需氧量2.78万吨、生化需氧量1.11万吨、氨氮0.25万吨、二氧化碳39.4万吨、节约标准煤16.88万吨。
7、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认证首批绿色金融机构
2023年1月9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布重庆市首批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名单,其中包括3家银行的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银行分行、7家银行支行和4家保险公司支公司。这是自2022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庆市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后,重庆的首批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名单。其中包括: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绿色金融事业部;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3家绿色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渝北区支行等7家绿色支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支公司等4家绿色保险支公司。
8、山东印发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山东省将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2024—2025年,逐步完善碳普惠体系,扩大碳普惠覆盖范围和项目类型,基本形成规则清晰、场景多样、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
针对项目,山东省将建立碳普惠项目库,对全省碳普惠项目建档入库,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向项目方推送政策优惠、融资需求等信息。着力推进具有山东省特色的农业碳汇、林业碳汇、湿地碳汇和海洋碳汇等碳普惠项目开发。
9、浙江省丽水市构建森林“碳汇+”融资体系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发布《森林碳汇丽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丽水将实现三大目标: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大的森林碳库;建设华东区域林业碳汇交易中心;树立全国森林碳汇先行示范标杆。丽水市着重激活市场渠道,推动森林碳汇收储交易;创新金融机制,构建森林“碳汇+”融资体系,按照“银行+保险”等方式开展林业碳汇质押贷款融资,利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发碳汇共富贷、收储贷、惠企贷等金融产品,为森林经营主体、收储公司、购碳企业建立融资渠道;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资金,为森林碳汇计量监测、项目开发提供资金支持。
10、中央财经大学发布《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推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该报告是首部系统分析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的智库报告,首次推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为客观衡量各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提供支持,为全球各国发展绿色金融以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挑战的行动部署提供决策参考。总报告围绕2021年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和解读,并展望全球绿色金融发展趋势。报告发布的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 Global Green Finance Development Index, GGFDI)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与战路、市场与产品、国际合作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