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中和政策
1、数字中国规划: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以数字孪生流域为核心的智慧水利体系。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倡导绿色智慧生活方式。
2、工信部:实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方案
3月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金壮龙表示,2023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方案。
一是将研究制定出台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钢铁、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绿色升级改造。
二是实施工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深化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2023年全年目标要完成对3000家工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完成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节能诊断服务。
三是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溯源管理全覆盖,加强废钢、废纸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另外,2023年力争实现废钢铁利用量达到2.65亿吨。
四是着力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进一步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绿色航空器,推进内河船舶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升级,全面提升光伏、锂电供给能力,加快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3、李高:尽快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近日,在第二届中国数字碳中和高峰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发表主旨演讲时透露,要积极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尽快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李高指出,“双碳”工作正在全社会持续深入推进。我国明确了“双碳”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发布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和支持保障的政策,构建完成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各地方也都制定了碳达峰行动方案。
李高表示,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和政策创新,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鼓励数字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广泛应用。在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过程当中,充分发挥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4、《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发布
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该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夯实环境基准工作基础,有序推进地表水、海洋、大气、土壤等领域的基准研究,力争在关键技术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形成一批技术指南、基准文件和模型计算软件等成果,初步建立国家环境基准数据库。培养若干专业科研团队,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基准工作的良好氛围。
方案提出的工作内容包括:第一,加快地表水环境基准研究;第二,加强海洋环境基准研究;第三,推进大气环境基准研究;第四,推进土壤环境基准研究;第五,加强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5、《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报告(2022)》:“双碳”支持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
2月28日,由国家电投和国经中心联合编写的《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报告(2022)》在京发布。《报告》认为,未来我国“双碳”支持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碳达峰路径进一步差异化、明细化。短期内,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能源资源供给压力作用下,仍需遵循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做好“先破后立”大文章。
对于当前推进“双碳”工作的挑战和困难,《报告》将其总结为六个方面。一是产业低碳转型面临稳增长、降成本、促创新等多重约束。二是能源结构调整需解决好保安全、顺机制、强技术等问题。三是区域发展不均衡加大“双碳”工作统筹协调难度。四是“双碳”推进仍缺乏足够资金和金融工具支持。五是“双碳”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六是“双碳”国际合作面临绿色壁垒、地缘政治、大国博弈等冲击。
二、绿色金融
1、国开行发行15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 支持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
3月1日,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清算所面向全球投资人发行150亿元3年期“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利率2.65%,获得了境内外各类投资者的踊跃认购,认购倍数达3.74倍。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710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的职责和使命,按照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
2、广东推广光伏贷、林链贷等绿色金融产品
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建立“绿色项目库”并定期开展融资对接,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第三方绿色项目评估认证。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更好应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广“光伏贷”“林链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龙头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3、广东银保监局出台19条措施,完善支持绿色发展金融体系
广东银保监局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等5方面提出19项措施,深化跨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绿色金融监管督导,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体系,助力广东构建新发展格局。
据悉,广东银保监局鼓励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合理设置业务评价指标,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消费体系,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积极开展绿色保险,探索针对渐进性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方面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保护补偿抵质押融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金融领域的运用。
4、助力绿色金改区建设 重庆出台三项绿色金融标准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市级相关部门于近日出台了《重庆市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指南(试行)》《重庆市排污权抵(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重庆市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汽车供应链指南(试行)》3项绿色金融标准,助力重庆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项绿色金融标准分别明确了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排污权抵(质)押融资业务和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汽车供应链业务的定义、适用领域、融资条件、业务流程等事项,可为企业进行相关融资提供指引。
(实习生刘漪婕、郭静对本文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