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反间谍法(修订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等。
臧铁伟介绍,2022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12月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意见,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风险防控,突出雪山、冰川、冻土等的特殊性保护要求。二是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监测,加强信息共享。三是强化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突出长期性要求。四是统筹生态安全布局,加强产业项目准入退出管理。五是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做好法律衔接。
针对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等的特殊性保护要求,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从以下几方面作出针对性规定:一是要求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加强对雪山、冰川、冻土的监测预警和系统保护。二是要求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将大型冰帽冰川、小规模冰川群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人为扰动。三是要求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冻土区保护范围,加强对多年冻土区和中深季节冻土区的保护;严格控制多年冻土区资源开发,严格审批多年冻土区城镇规划和交通、管线、输变电等重大工程项目。四是要求开展雪山冰川冻土与周边生态系统的协同保护,维持有利于雪山、冰川、冻土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五是要求开展雪山冰川冻土消融退化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的监测与风险评估。六是要求加强对雪崩、冰崩、冰湖溃决、冻土消融等自然灾害的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草案三次审议稿专门对青藏高原科学考察研究作出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加强对青藏高原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长期研究工作,掌握青藏高原生态本底及其变化。二是规定国家统筹布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充分运用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