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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碳普惠体系,山东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3-04-23 1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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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胜利油田莱113区块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运行现场,两个白色的大罐体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这里面储存的正是从80公里外齐鲁石化第二化肥厂捕集来的二氧化碳。


胜利油田CCUS项目部建设保障部工程师宋宝林告诉记者:“将二氧化碳注入油层,可以增加原油流动性,同时二氧化碳也能把岩层缝隙中的原油更好地‘驱赶’出来,从而大幅提高石油采收率。通过置换油气、溶解与矿化作用,注入的二氧化碳实现了地下封存,既能提高石油产量,还能减少二氧化碳向环境中的排放。”


“近年来,山东省勇当‘碳’路先锋,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出台实施了‘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探索建立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机制,加快构建碳普惠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说。


出台“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山东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作为工业大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特征比较突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十分艰巨。能否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考验着这个经济大省、人口大省的定力和智慧。


2021年6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其中,碳排放减量替代是一大创新性举措。为落实相关要求,2022年4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替代办法》),提出新上“两高”项目必须实行碳排放减量替代。


据了解,《替代办法》明确,替代源主要包括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碳排放量,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减少的碳排放量,拟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可再生能源、清洁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的碳排放量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减少的碳排放量。替代源原则上是“两高”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替代源在公示公告的“两高”行业清单中,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可不限于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说:“‘两高’行业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大,抓住了‘两高’项目,就抓住了碳排放的‘牛鼻子’。《替代办法》的出台,填补了碳排放减量替代政策空白,使‘五个减量替代’的拼图更为完整。截至目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已完成9个‘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审核,替代源落实后可减少碳排放量212.27万吨。”


探索建立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机制


推动落实“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必须配套建立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机制。


“全省核电发电增量替代煤电形成的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80%,其余20%由项目所在设区的市收储。产能跨设区的市整合或向省外转移形成的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60%,其余40%由项目所在设区的市收储。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可调剂使用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2023年1月,《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解决了部分重大项目碳排放替代指标存在缺口,产能跨市整合转移造成项目转出地与转入地碳排放指标供需不平衡、难匹配等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对于保障省重点项目碳排放指标存在缺口的设区的市,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碳排放指标调剂申请。使用省级统筹碳排放指标300万吨及以下的,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报送的碳排放指标调剂申请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进行核实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后下达;使用碳排放指标300万吨以上的,由省生态环境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我们一方面要求各市尽快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替代源开展全面摸排,准确核算碳排放指标,争取尽快建立省级和市级碳排放指标管理台账,为省、市重大项目落地提供碳排放指标要素保障。另一方面,为了加强碳排放指标的管理,确保碳排放指标数据真实准确、档案完整规范、使用合理合规,也对市级碳排放指标的管理、使用、存档提出了具体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说。


加快构建碳普惠体系


2023年2月10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闭幕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为山亭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分别颁发了“两会”碳中和认证证书,标志着山东省首个公务会议实现了碳中和。


据了解,这次山亭区两会产生的温室气体由山东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捐赠25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用于抵消会议期间产生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


2023年1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将形成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实施主体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机制,省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主动开展减排行动并实现碳中和。到2027年,基本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机制,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


为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提升产品绿色低碳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2023年3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离不开社会关注和公众的共同参与。根据《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到2023年底,山东省将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2024年—2025年,逐步完善碳普惠体系,扩大碳普惠覆盖范围和项目类型,基本形成规则清晰、场景多样、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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