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日前印发了《2023年度佳木斯市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利于非采暖期有利条件、抢抓施工黄金期,全力整治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减少污染天气,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治理散煤污染。《方案》要求,实施散煤源头减量工程,按照“ 一片一策”要求,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农村地区散煤清洁替代工程,对于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煤改气等清洁取暖项目。实施供应能力提升工程,充分挖掘集中热源供热能力,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加强电力保障供应和天然气产能建设力度。实施基础设施保障工程,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热能利用效率,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减少原煤使用量。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方案》提出,开展涉VOCs企业台账动态更新和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 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违法行为。治理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 污染问题,整治涉VOCs 化工园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预期成效。
持续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动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到2023年底,完成5台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非电力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4台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综合治理锅炉、工业炉窑。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进行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实施整改,对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推动改用电锅炉或电炉密。到2023年底,淘汰2台10-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20蒸吨及以上1台。
治理大气面源污染。实施扬尘专项管控,严厉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为确保“冬病夏治”达到预期成效,佳木斯市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将开展月调度和季督导, 对任务推动严重滞后、大气污染问题频发地区,实施预警、通报、约谈或专项督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约谈。(作者:李明哲 李广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