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11月3日下午,该院将开庭审理公益组织诉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后文简称德兴铜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江铜股份)环境污染一案。
该案传票。受访者提供
德兴铜矿位于中国江西省德兴市境内,是亚洲年产量第一的露天铜矿,现由江铜股份运营,为该公司的主力矿山。
在铜矿的开采和冶炼过程中,如果没有适当的管理和处理措施,可能会导致镉等重金属进入环境,造成土壤、水源等的污染。多份关于德兴铜矿地质学论文认为该铜矿是大坞河流域水土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大坞河在德兴市汇入乐安河后,流入下游江西省乐平市。2021年竖立于乐平市名口镇戴村乐安河畔的受污染耕地管控区标识牌显示,该村有430亩耕地因重金属镉(Cd)污染禁止食用农产品种植。
该村村民戴长海向封面新闻称,他和村民认为是上游矿场的废水导致村里土地遭受污染,“这些土地因污染被迫弃耕,我们向各处反映了十多年,至今没得到一个确切的说法。”
关注到戴村和乐安河流域遭受污染情况后,2021年10月11日,环保公益组织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后文简称多元智能研究所),以涉嫌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损害社会公益环境为由,对德兴铜矿、江铜股份发起了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11月9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多元智能研究所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后,多元智能研究所将该案上诉至江西省高院,继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环境侵权责任。
天眼查显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成立于2015年,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曾以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案由,向从事矿业、环卫、水电开发等方面的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沿河村庄耕地遭重金属污染
环保组织起诉上游矿企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多元智能研究所在诉讼中认为,德兴铜矿位于乐安河上游,其长年采矿排放的酸性废水通过大坞河汇入乐安河,导致下游河水和靠河村庄戴村的饮用水源和土壤严重污染,数十村民患癌死亡,村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据此,原告提出判令被告停止违法排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排污风险、赔偿环境损失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被告德兴铜矿和江铜股份在一审时辩称其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未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行为;德兴铜矿的排放行为没有损害环境,也没有造成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德兴铜矿的生产行为不可能对戴村产生影响。
对于戴村有430亩耕地遭镉(Cd)污染的情况。被告认为,德兴市采矿历史悠久,在唐宋时期即具一定规模,乐安河流域德兴段历史上或现存主要的废水重金属排放企业有17家(不包含德兴铜矿),“戴村即使存在污染环境的结果也与其无关。”
多份论文指出铜矿造成污染
一审法院:学者论述不作为证据
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多元智能研究所提交了包括环境监测数据、地质学论文在内的多组证据拟证明德兴铜矿的污染行为。
其中论文《德兴铜矿排石场黄铁矿及废矿石的环境效应研究》(第八届全国矿床会议论文集)中指出,德兴铜矿开采的废矿石主要堆放于南山和北山两个排石场,南山排石场位于大坞河上游地区,排石场废矿石中重金属和酸性水的流失是造成大坞河流域水土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的一个直接原因。
论文《德兴铜矿低品位矿石堆浸场与大坞河流域土壤重金属元素形态的环境特征》(地质学报2007年第5期)显示德兴铜矿地区的环保设施运行效率不高,做不到对所有的酸性废水进行处理后排放,因此祝家村废石场的酸性废水就通过排放、渗漏等方式排入大坞河中。导致铜矿下游污染严重。
论文《江西省德兴铜矿矿区重金属元素的环境效应》(地质学报2008年第4期)指出德兴铜矿酸性水库排出口酸性水中 Cu 元素含量是国家三级水标准的40倍以上,Zn元素含量是国家三级水标准的10倍,Cd 元素含量是国家三级水标准的9.6倍,外排的酸性水可能是造成大坞河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对此,景德镇市中院认为学术论文仅是学者的研究论述,不具有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要求,以此来主张具有环境侵权损害事实不能成立。
环境数据显示被告铜矿多次超标排污
一审法院:个别项目,程度并非严重
结合一审原、被告举证、质证、陈述及法院认证,景德镇市中院认为德兴铜矿在2011年-2014年部分月份及季度存在PH值、总铜、悬浮物超标排放问题,如2012年第2季度大坞头排放点总铜超标倍数0.3,2013年9月大坞头排放点PH值超标、11月悬浮物超标倍数3.9等。“但对比该时期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水、重金属废水监测项目而言,该超标仅为个别项目,程度并非严重,亦无证据证实德兴铜矿为此受到相应处罚。”
“同时,该时期德兴市环境监测站乐安河水质监测报告及江西省《环境质量月报》显明,德兴市乐安河省控断面水质及乐安河戴村国控断面水质评价均达到 III 类(良好)以上标准,即未有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致损,并且该时期段距今时间较久,客体的水环境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而非固定不变状态。故不应由此认定德兴铜矿对大坞河、乐安河及其沿岸的生态环境实施了环境侵权违法行为。”景德镇市中院称。
对于多元智能研究所提交的其他拟证德兴铜矿超标排放废水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景德镇市中院分别以数据非由环境保护行政职能机关提供;网络报道缺乏直接证据证实;检测报告是复印件,无检测机构以及鉴定人员资质材料等理由认为无法证实拟证目的。
综合一审认定事实景德镇市中院认为,原告多元智能研究所主张的德兴铜矿、江铜股份的环境侵权违法行为不能成立,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