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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以碳金融撬动降碳“大市场”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时间:2023-11-23 19: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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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绿色金融发展中的新兴领域,碳金融正在成为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愈发受到金融机构的加倍重视。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各家银行围绕碳金融创新和服务作出了诸多尝试和探索。创新信贷产品、探索环境权益融资、推出碳中和结构性存款……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了以“碳”为核心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碳金融业务步入发展“快车道”。


商业银行是碳金融市场重要参与主体

 

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近年来,“碳金融”的概念从鲜有所闻逐渐走向家喻户晓,相关市场也迎来了蓬勃发展。

 

“从狭义上看,碳金融是指以碳配额、碳信用等碳排放权为媒介或标的的资金融通活动,主要服务于碳市场;而广义的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增加碳汇能力的商业活动而产生的金融交易与资金融通活动。”在兴业银行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首席绿色金融研究员钱立华看来,当下,碳金融愈发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词之一。

 

商业银行是碳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以来,各家银行抢抓碳金融发展的先发优势,对碳金融市场展开了初步探索。当前,以碳交易排放权配额作为抵押提供信贷融资的业务已经成为多家银行“进军”碳市场的重要抓手。

 

“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是一种控排企业以碳排放权资产作为质押物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处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审核及操作流程相对简单、风险相对可控的碳金融产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万秋旭表示,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壮大,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已逐渐成为碳市场最为常用的金融产品之一。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在全国碳市场开市交易首日,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杭州分行分别为黑龙江省某热电联产企业、浙江省某环保能源公司提供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2000万元和100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自碳市场开市交易启动上线的半年内,就已有包括中行、兴业、光大、郑州银行等十余家银行宣布落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


让碳金融服务不再止步于“首单”

 

自2021年以来,商业银行在碳金融的各个领域均进行了积极探索。《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多个首单“碳中和”债券、碳结构性存款、绿色金融类理财等碳金融产品相继落地。

 

2021年,中信银行发行国内首只挂钩“碳中和”绿色金融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随后,兴业银行也发布了挂钩“碳中和”债券指数的结构性存款。

 

2022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了100亿元碳中和绿色金融债券,成为我国首个在境内市场发行碳中和绿色金融债券的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也在持续推动绿色金融类理财产品布局,多方位挖掘绿色金融领域投资价值。工银理财、交银理财、兴银理财等相继推出ESG主题理财产品。

 

近年来,银行业围绕碳金融的动作频频,但在业内专家看来,应用规模不大、参与机构不多、创新产品往往止步于“首单”等问题依旧广泛存在。

 

“很多创新产品往往止步于‘首单’,主要原因是产品供给逻辑尚未完善,如公允价值确定、抵质押率商定、交易量活跃度和法律属性判定等存在诸多未明确之处。”江苏银行绿色金融部副总经理董善宁在“碳市场扩容与CCER重启展望”论坛上表示。

 

对此,钱立华表示,“一方面,考虑到全国碳市场尚处于运营初期,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和交易参与方都十分有限,因此,银行机构基于碳市场的金融创新也非常有限;另一方面,碳市场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出台。”

 

多位业内人士受访时表示,推动金融与碳市场的深度融合,亟须进一步完善碳市场交易规则,赋予碳市场一定的金融属性。


碳金融市场面临更大发展机遇

 

在暂停交易6年后,日前,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正式重启,为我国碳市场繁荣带来了新活力。接下来,CCER的建设和运营工作也亟待银行机构的积极参与。

 

“首先,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资金帮助项目业主完成CCER项目前期的建设以及后续运营。其次,金融机构还可以参与到CCER的交易过程中,作为交易方直接参与到CCER的交易中,可以为其他用户提供CCER交易服务。”在钱立华看来,金融机构还可以围绕CCER开发创新碳金融产品,如CCER债券、质押贷款、回购、远期以及指数等。通过CCER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用,既可以进一步促进碳市场活跃度,还能合理实现碳资产增值。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8月31日,上海农商银行成功落地CCER质押授信业务,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将企业授信总额提高约60%,贷款利率下降20个基点。

 

11月,兴业银行落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后的全国首批CCER项目开发挂钩贷款,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CCER项目。

 

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各家金融机构涉足碳金融业务不能只满足于“试水”,更要在软硬件水平上下功夫,尽快建立成熟的碳金融业务运营模式。

 

“一方面,银行要明确碳金融发展战略,加强碳减排和碳交易相关政策研究,适时成立碳金融事业部门,牵头制定碳金融中长期发展战略,统一规划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及推广;另一方面,各家银行也要持续加强碳金融外部合作,包括政府机构、科研机构、非银机构等多方主体。”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张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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