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北区法院、青岛市浮山保护管理中心在青岛浮山森林公园举行“公益诉讼案件替代性生态修复区”揭牌仪式。
公益诉讼案件替代性生态修复区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名山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青岛市划定的首个“公益诉讼案件替代性生态修复区”。修复区位于青岛浮山森林公园西北侧“封山育林”区域,占地约5.38亩,集替代性生态修复、教育警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用于公益诉讼案件中,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以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市北区检察院、法院与青岛市浮山保护管理中心签订《关于在青岛浮山森林公园实施公益诉讼替代性生态修复的工作方案》以来,市北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一系列相关案件,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多元化新路径,通过异地增植补绿、林木替代其他物种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从注重金钱赔偿向注重环境修复效果转变,以创新性修复方式实现实质性修复效果,助力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现已修复山地并植树共计2.1亩,替代性修复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