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宣贯落实,总结推广生态综合补偿典型经验做法,9月25日至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在贵州省铜仁市组织召开全国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现场会。振兴司相关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到会致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统计局、国投集团、中咨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生态综合补偿重点省(区)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9年启动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发展促保护、以转型谋转变,推动重点区域不断创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方式,管好用好各领域补偿资金,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提升重点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会议强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出台,为推进各领域、各层级的补偿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在条例的坚实基础上,各部门、各地方要形成合力,持续抓好生态综合补偿工作,创新补偿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的正向激励。要加快研究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以市场化手段拓宽补偿资金的筹资渠道。要聚焦重点区域和领域,着力打造精品项目,推动地方绿色转型发展。
参会同志实地调研了铜仁市江口县在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工作中实施的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旅游发展等多个示范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江口县、甘肃省迭部县、海南省保亭县、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吉林森工集团、国投创益基金、中咨公司等9个地区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