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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工业企业将实现环境行政许可全覆盖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9-11-27 10: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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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林梓 王雯 记者 晏利扬

浙江省温州乐清市近日召开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技术指导分区服务抽签会,抽签确定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9个片区的第一、第二责任环评单位。

今年8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推出《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有序制定多种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工业企业改革,助推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改革。

“此次改革充分释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是广大企业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取得总量指标的良好机会。”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乐清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帮助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力进一步有效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和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征求多方意见,细化环评审批方案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相关要求,到2020年,全国都要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据悉,乐清市1.4万家工业企业中,仅3000余家拿到环评手续,审批率仅20%左右;1万多家工业企业没有经过环保审批,处于环评手续缺失情况,既批不了,又管不了,更关不了。

针对这一问题,乐清市通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摸清了全市产业结构和污染分布等情况,为环评审批改革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今年9至10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先后3次组织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局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召开环评审批改革工作调度推进座谈会,详细讨论、补充、细化改革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工程计划,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和巡查工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开展重点宣贯工作,加强和其他部门对接工作,使改革顺利铺开。

乐清分局与第三方机构认真谋划开展环评工作,宣贯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规定做到“两定两不”,即定中介机构、定价格,不允许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接业务,不允许抬杀价格,做到全市一盘棋。

开展排查、分类、清理,推行环保许可改革片区试点

近期,乐清邀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环科院高级工程师周碧冰对企业就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和流程做培训交流。

同时,通过新媒体和走基层方式,大力推广《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局致企业的一封信》,深入企业一线,叩开工业企业改革之门。

据了解,此次改革通过开展排查、分类、清理,适度放宽环境准入条件,加大审批或备案服务力度,对现存的未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全面清理全市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不齐备的工业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方案涉及企业的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工作,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各行业企业在2020年12月30日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并责令关闭,最终实现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全覆盖。

片区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日,乐清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改革第八片区两级责任主体工作协调会召开,由第八片区第一责任单位“浙江科寰”组织发起。这家公司负有片区清理整顿的主要责任,将帮助片区内企业完成环保许可业务,即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第八片区服务范围为东城片,以石帆街道、天成街道、城东街道为主,兼顾大荆镇、雁荡镇、湖雾镇。838家服务对象行业种类繁多,分布范围广。

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走进企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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