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牧云 张荣旺 上海 北京报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批准发布《海洋碳汇核算方法》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实现零的突破。在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标准》的落地对正确合理反映碳汇项目的经济价值、提高项目标准认证有重要作用。同时,此前由于相关核算流程、标准等不完善,海洋碳汇较难成为金融产品的标的。随着《标准》落地,这一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与此同时,较早探索海洋碳汇交易与金融的机构也不断有创新产品落地。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连炜看来,随着海洋碳汇核算体系、交易机制等不断完善,海洋碳汇未来将大有可为,将成为我国助力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之一。
有助海洋碳汇产品落地
海洋碳汇也称蓝碳,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据悉,此次《标准》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海洋碳汇能力评估和附录5个部分组成,将海洋碳汇定义为红树林、盐沼、海草床、浮游植物、大型藻类、贝类等从空气或海水中吸收并储存大气中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和机制,并针对红树林、盐沼等不同类型,进行了海洋碳汇能力评估。
同时,《标准》规定了海洋碳汇核算工作的流程、内容、方法及技术等要求,提供了一套完整用于核算我国海洋碳汇能力的实施方案,解决了海洋碳汇的量化问题,可用于海洋碳汇能力核算与区域比较。据介绍,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推进海洋碳汇相关研究,为后续开展海洋碳汇交易、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实现提供方法遵循。
对于《标准》出台的意义,惠誉常青ESG研究组联席董事贾菁薇则表示,《标准》的出台对正确合理反映碳汇项目的经济价值、提高项目标准认证有重要作用。短期来看,行业间提高对海洋碳汇项目的认证、核算方式、标准的制定和保证该类项目对碳减排的实际有效贡献会是目前值得关注的重点。长期来看,寻找有碳抵消功能的、符合资格认证的碳汇项目,如海洋碳汇,对提高全国碳排放市场的市场属性,促进更多控排企业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有推动作用,从而有动力参与到减排活动中。
事实上,这一标准的推出也有助于碳汇金融产品的落地。根据记者观察,目前碳金融中,涉及碳汇的产品大部分以林业碳汇作为标的,以海洋碳汇作为标的只有少数。对此,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向记者表示,实际上,海洋碳汇的容量远比森林碳汇更大。此前未能形成成熟的碳汇产品,主要原因是缺乏核算海洋碳汇的流程、方法、技术和标准。因此,《标准》的出台,消除了这一主要障碍。后期,还需要打通海洋养殖企业、碳排放交易所和环境规划管理部门,协调将其纳入交易系统,并推出试点和创新海洋碳汇交易品类。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海洋碳汇目前的交易并不活跃。对此,贾菁薇也指出,与林业碳汇这样较为成熟的碳汇产品不同,海洋碳汇还处在早期的阶段,具体项目的核算、分类、鉴定经济价值的技术和手段尚在开发,并且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得到市场认可和使用。同时,开发符合资格的海洋碳汇项目对提高碳补偿项目容量有积极作用,这也对海洋碳汇项目的要求更严格。
“蓝碳基金”“绿色融资企业库”等探索先行
目前已经在探索的海洋碳汇交易、海洋碳汇产品有哪些?记者了解到,金圆集团旗下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是较早进行海洋碳汇交易的,其在2021年7月设立了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与厦门大学的院士团队合作开发了全国首个红树林海洋碳汇方法学,并在之后的2021年9月成交了福建首宗海洋碳汇交易——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2000吨海洋碳汇。在2022年1月,又完成了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15000吨。2022年9月中心成功完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蓝碳交易85829.4吨,并跨区域助力浙江省完成首宗蓝碳交易10000吨。
在连炜看来,积极推动海洋碳汇与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也十分重要,需要引导金融活水更多向海洋碳汇的项目中去。为此,在厦门市金融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等多部门的共同支持下,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承担起绿色融资企业(项目)的建库认证工作,在全国率先构建海洋产业入库直通车模式。根据厦门市《关于印发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将对符合条件的入库绿色融资企业(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贴息;对已入库绿色融资企业进行投资的,投资机构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财政资金奖励;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绿票通”等政策将优先支持进入绿色融资企业库的企业。
同时,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还与兴业银行合作设立全国首个“蓝碳基金”。据悉,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采购碳汇来抵消该行指定的碳排放,引导企业与个人客户践行碳减排。同时,蓝碳基金将持续关注蓝色生态领域,积极与海洋重点实验室等智库合作,旨在引导更多企业与客户共同践行碳减排,以资金、智库、行动等形成合力,将更多社会资源与资本投入到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海洋碳汇生态系统修复项目中。
未来,“蓝碳”金融的发展方向方面,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氢能中心研究员云祉婷、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李文博、张丞泰旨、苏锦煊撰文的《全球“蓝碳”金融的创新与实践初探》中提到,我国作为“蓝碳”资源大国,在海洋碳汇的政策支持、标准开发、区域实践方面已取得初步进展,但在金融支持方面起步较晚,融资模式主要集中于“蓝碳”的直接交易,对于融资模式的创新和开发略显不足。
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区域特点,文中建议,首先要将“蓝碳”纳入国家温室气体编制清单,将我国丰富的“蓝碳”储量体现为实际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同时提升人们对“蓝碳”固碳能力的认识与重视。其次,是以海洋资源富集、“蓝碳”开发条件好的区域为抓手,以地方先行先试的方式开展各类“蓝碳”生态系统储量测定与方法学开发。
此外, “蓝碳”项目本身受制于低回报、长周期、小规模的特点,不容易为资本市场所青睐。除鼓励“蓝碳”交易外,创新融资模式也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以海外经验为例,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在开发“蓝碳”促进基金的过程中,提出了“蓝碳+”融资框架,即将“蓝碳”与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生态渔业、蓝色基础设施等结合,一方面以养殖、旅游等可持续海洋业态形成可预测的现金流回报,便利市场化融资;另一方面通过产生的“蓝碳”价值反哺项目收益,扩大“蓝碳”生态系统面积,形成可持续发展。最后,还需要完善海洋碳汇的交易流转机制、加强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