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中和政策
1、COP27大会召开,损失损害议题成焦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于11月6日至18日在埃及海滨城市沙姆沙伊赫举办,“损失和损害”议题首次被列入气候峰会官方议程。
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大会旨在团结各方,聚焦“落实”,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COP27将在COP26的成果基础上,围绕减少排放、帮助各国准备和应对气候变化、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上述方面的支持、加强对减少煤炭使用的承诺等展开。
《公约》秘书处表示,本届大会将聚焦“落实”,期待各国通过立法、政策、项目等途径表明本国如何实施《巴黎协定》。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近日表示,COP27需要为推动落实针对当前气候挑战的解决方案迈出实质一步。
2、COP14大会在武汉开幕
11月5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在武汉开幕,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这一国际湿地盛会,世界目光再次聚焦武汉。大会的主题是“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湿地保护需要全球共同努力、携手共建。
大会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探讨现代城市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促进各方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作为COP14的主席国将全面领导公约事务。其中主会场主要活动包括COP14大会开幕式、部长级高级别会议、中国履约30周年成就展、中国系列边会、湿地现场考察,并发布《武汉宣言》。
3、生态环境部就碳交易配额设定与分配征求意见
11月3日,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21与2022年度配额分配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形成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基本延续配额分配制度的总体框架、行业范围、纳入门槛、主要规则以及基于排放强度设计配额分配机制。持续完善配额分配制度,夯实相关数据基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坚持政策导向。鼓励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机组和承担热电联产任务等机组,支持优化电源结构,充分发挥碳市场降低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
4、国家能源局:积极研究储能扶持政策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06号(经济发展类178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指出,国家能源局先后实施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突出科学引领作用,加强与能源相关规划衔接,统筹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发展,推动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强化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应用,积极研究储能扶持政策,共同推动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5、《“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印发
11月2日,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气象局、林草局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安全、多介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固废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新污染物治理与国际履约、应对气候变化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发展目标。
《规划》总体目标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目标,深化生态环境健康、化学品安全、全球气候变化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研究;研发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固废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与风险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高端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引领环保产业跨越式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完善适合生态环境学科、产业特点的科技创新模式,构建面向现实与未来、适应不同区域特点、满足多主体需求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
6、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鲁俊岭:我国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占全球1/3以上
11月3日,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鲁俊岭在2022年APEC工商领导人中国论坛上透露,截至目前,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48亿千瓦和3.59亿千瓦,占全球风电光伏装机总规模的1/3以上,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
7、工信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2022年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座谈会。会议指出,要坚持两手发力,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把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双碳”工作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要找准方向和重点,全面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生产方式数字化等“六个转型”。要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加强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创新行业管理和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二、绿色金融
1、中国与新加坡深化绿色金融和数字化合作
11月1日至2日,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天津生态城联合协调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联合协调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后中新两国达成了19项协议,覆盖绿色发展、数字经济和互联互通三大主题,深化从绿色融资、数字化到创新等领域的合作。例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将成立绿色金融工作组,探索中国及其他国家的绿色投资机会。
2、北京三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增长42.9%
11月3日下午,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举行“加强金融支持稳经济增长着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据人行营管部调查统计处副调研员孙玉实在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地区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2.9%,比上季末高1.0个百分点,前三季度绿色贷款增加3126.5亿元,同比多增1741.0亿元。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23.1%、98.7%、41.4%。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2.4%,前三季度增加677.7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7%,前三季度增加722.0亿元。
3、长三角示范区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1月1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发展改革部门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重点是通过加快探索建立五大机制(协同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链条的工作体系,更好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4、江苏1-10月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列全国第三
今年1-10月,江苏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居全国第三,面向全社会融资76次,为一批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据不完全统计,在江苏发行的 76 单绿色债券中,发行主体属于工业领域的有32单、属于金融业的有25单,这两类占比达75%。在工业领域发行主体中,多数为轨道交通、建筑与工程、工业集团企业。仅今年9月,江苏就发行8单绿色债券,支持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其中,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发行规模5亿元的 2022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创该市近 3 年中长期债券最低利率。
5、工商银行构建项目投融资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估方法学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从项目投融资层面入手,研究构建贷款项目对生物多样性风险与影响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由于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其投资方向会对生物多样性带来巨大的影响。但因缺乏全面综合性的生物多样性金融框架和标准体系,导致对生物多样性有负面影响的项目难以界定。该研究的思路构建在压力-状态-响应的分析框架之上,主要从行内存量项目库中选取淡水渔业、禽畜养殖、果蔬种植等与生物多样性关联度较高的作为试点,通过分析此类经济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的依赖性和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水质退化、水文条件变化和自然栖息地破碎化等环境变化,建立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影响、项目生态影响、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影响在内的评估方法学。
6、交通银行推动全国首单绿色双币种明珠债落地
近日,交通银行推动全国首单绿色双币种自贸区离岸债券(“明珠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亿元人民币、5000万欧元自贸区离岸债券(以下简称“临港绿债”)成功落地。交行充分发挥市场独创的“投资者+主承销商+境外信托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行+本地结算行”五位一体自贸区离岸债券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优势,由伦敦分行和首尔分行作为境外投资者成功中标并投资,香港分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积极参与发行和承销工作,上海市分行作为中央结算公司清算行为本次发行提供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通过上海、香港、伦敦、首尔四个城市紧密配合协同,成功助力本笔临港绿债顺利落地。
7、中国首个森林相关绿色金融银行试点合作开启
10月29日,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WWF北京代表处)与北京银行就 “大宗商品供应链绿色金融试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正式宣布将在大宗商品供应链绿色金融试点方面开启合作,开创中国森林相关绿色金融试点银行项目的先河。这也是WWF继去年在云南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 15)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论坛上推动并技术支持包括北京银行在内的36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24家外资银行及国际组织共同宣示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之后,在生物多样性金融领域的又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