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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为何斗不过讲“仁义礼智信”的儒家?

来源:企鹅号小蜗牛时光屋 时间:2021-03-25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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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周朝历史进入后半段,王室衰微,礼崩乐坏,逐个崛起的诸侯渐渐不把周天子放眼里,楚庄王甚至直接问鼎。这个时期,中国历史趋势是朝着封建化去的,昔日奴隶制的生产关系注定要被淘汰。但,新兴诸侯短时间内谁也无法完成统一,他们急需人才为新的社会秩序提供理论指导,于是百家争鸣出现了。


     根据《汉书·艺文志》对那个时期的记载,当时诸子百家中数得出名字的就有189家,后来的《隋书》和《四库全书》资料则说诸子百家数量上千。无论这个整体数量是怎样,最后形成有影响力流派的不过十多家(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农家、名家、阴阳家、纵横家、杂家、小说家、方技家等),其中儒家和法家对后世影响都十分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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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曾出现“焚书坑儒”,汉朝又出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罢黜不是指儒家之外流派的主张完全消失了,而是儒家被选中为封建王朝思想文化的正统。比如法家思想就依然沿用,让西汉中兴的汉宣帝反对让儒术一家独大,他认为治国应该“霸道”、“王道”杂治,这霸道就包括了法家刑法思想,“本以霸王道杂之”。


     但是,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历史上法家从来都是站在儒家背后,儒家掌控社会舆论,划定思想界线,法家作为一种维持稳定的“术”存在,比如三省六部中的刑部专管司法刑法,“掌天下刑罚之政令......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肃邦犯”,法家的实用性多过教化民众的需要,教化民众那是儒家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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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科举制确立以来,儒家经典是读书人的教材,即便任职于刑部,官员仍然是读儒家学说出身,儒学先贤孔孟更是封圣,千年来祭祀尊崇不绝,这些都是法家所不能比的,可以说在封建时代,法家怎么也斗不过看起来温吞吞毫无杀伤力的儒家,这点很有意思,因为早在战国时期,法家就很看不惯儒家了。


     法家的代表人物不少,经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发展,在战国时期趋向成熟,出现了一个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关键人物:韩非。韩非整理了前人的学说观点,综合之后提出了更加激烈的法学主张,和强调“仁义孝悌”的儒家格格不入,就差把儒家弟子祖先都拎出来骂一遍。


     韩非子在《五蠹》中提出:“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什么意思呢?儒家是主张克己复礼的,孔子就想着恢复周朝的礼乐宗法,强调仁爱,韩非对这种观点嗤之以鼻,他认为儒家那些道德说教都是陈腐破烂,儒家重视的“礼乐诗书”都是早该被淘汰的远古垃圾,要维持一国稳定,就必须“以法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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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韩非代表的法家,在和儒家争夺“教”的地位。谁能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更受君主的青睐,谁就能更加深入人心,上到庙堂下到江湖都有其学说散播,然后长久传承下去。为此,韩非犀利地指出了儒家的一大堆缺点,他说“儒以文乱法”,儒家私学妨碍法治,不利于君王维系稳定。


     此外,韩非子还骂儒学是“愚诬之学”、“贫国之教”、“亡国之言”,这一点倒是跟近代提倡新文化、主张废除传统儒学礼教的学者看法相似。韩非子主张定法家于一尊,他的前辈商鞅同样鄙视儒家,商鞅表示儒家学说不过是一些“高言伪议”,其理论都浮在表面,起不了富国强兵的实际作用,因此他也强调“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事实证明,商鞅辅佐秦孝公,重视农战、轻道德文化教育确实让秦国从贫弱走向强大,跻身战国强国之列。但,以法家思想为主导的秦灭六国完成统一,却只历经二世14年便走向毁灭,还落得个“暴秦”的名声,反倒是被法家百般瞧不起的儒家日渐繁荣,在孔孟二圣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董仲舒等后继者,董仲舒将儒家准则扩成“仁义礼智信”五常,后代代沿用。


     儒家在思想文化层面上长久起主导作用,直到现在,反映儒家价值观的古语照样是人人会背两句,什么“人之初性本善”,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什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个人以为,现代社会许多人喜欢抢占道德制高点,借着三观名义对一些法治案件中的受害者随意指点批判,甚至衍生出荒唐的受害者有罪论,其中恐怕就有几千年来儒教洗脑的原因。


     从这层来看,法家在中国历史上与儒家相斗一直落于下风,要探究原因,还得回到汉朝前法家思想自身的一些特征上去。仍然以韩非举例,韩非的主张是禁绝其他学说,独尊法家,在他看来君王如果任由民众被这些五花八门的学说影响,民众就会是非不分;君王如果自己也兼听这些学说,同样会造成治理混乱。简而言之,韩非和商鞅一样,都想简单粗暴、搞严格单一的思想专制。


     但法家思想专制与儒家不同,打个比方,法家是硬刀子,儒家是软刀子,严苛的刑罚是直接割人血肉,无孔不入的礼教是慢慢渗透进血肉,如果想维护稳定,缓和社会矛盾,后者无疑比前者更好用,这是法家输给儒家的一点。


     在君臣之道这方面,法家主张也比儒家激烈。韩非提出要尊君卑臣,把君主和臣子摆到了矛盾对立面,“强公室,杜私门”,君王必须有绝对的权威,君王定法出令,一切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君主的手中,而臣子不能有自己势力,以免成为误国权臣。但这显然不符合封建王朝的需要,君王只能平衡势力,如果臣子毫无利益可言,为什么要傻头傻脑地忠君?


     韩非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儒家主张“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肯定贵族的特权,把礼教看得比律法重,这又符合了封建时代贵族集团的利益需要,封建王朝是私家财产,如果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话,皇帝身边还有亲信拱卫吗?


     所以法家的法治长久作为辅助而不是主流思想存在,而儒家却历经千年发展变成了更适应皇权需要的教化武器。用道家的话来说,这大概也算一种“以柔克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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